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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专升本政策解读
2021-03-10 14: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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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2019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

省招办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公布经省教育厅审定的分专业、分学校招生目录,供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参考。考试结束后,公布省教育厅根据报名情况编制的分专业、分学校招生计划数。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陕西省内2019年普通高职(专科)在册应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2.陕西省内2019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应届毕业)或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且具有陕西户籍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在校生: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考试科目及时间另文通知),考生所考科目应符合拟报考本科专业课程要求。

三、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3月20日8∶00至21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由本人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

2.信息确认时间:3月25日至26日。

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统一打印出《资审表》,组织考生确认签字,安排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生源学校按报考专业整理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资审表》、学年成绩表、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等材料,送所在地市(区)招办核查。高职入学后调整专业、转学、休学的考生,生源学校须向市(区)招办出具报教育厅备案的公函。

四、资格复查

市(区)招办根据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资审表》、学年成绩表、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2019届普通高职毕业生信息库等材料进行资格复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有关生源学校。市(区)招办审核通过且报名成功的退役士兵名单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举报电话:029—85221726,029—85221782。对举报查实的,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五、考试和评卷

(一)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实行分卷考试。省招办将公布各科目考试说明。

(二)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 4月13日 9∶00—11∶3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4月13日 14∶00—16∶30

专升本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统考成绩,根据“保证录取新生质量,尽可能完成计划”的原则,分专业按1∶1比例划定。退役士兵有单列招生计划的,单列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应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

六、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专升本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统考成绩,根据“保证录取新生质量,尽可能完成计划”的原则,分专业按1∶1比例划定。退役士兵有单列招生计划的,单列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应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

七、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9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学校数量,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上线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八、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办汇总建立,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内容。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由各市(区)招办建立,包括《资审表》、应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学籍证明或高职毕业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认证表等。

九、录取

(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同分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正式投档结束后,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

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对退役士兵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生计划按不低于退役士兵报考人数30%的比例单列,单列计划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同一专业报考人数不足4人的,不单列计划,录取时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后仍未达到报考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投档。

(三)普通高职在校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专升本招生实行局域网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从生源学校或市(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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